第11节(2 / 2)

养匪 苏眠说 2108 字 17天前

“这是安老板为你破费的,上好的金疮药。回头可得好好谢谢他。”谢随道。

“他破不破费,他的钱都留不住。”

谢随奇怪地看着她:“为何你同别人说话都能那么和气,同我就一定要吵架呢?”

秦念别过头,“叫小鬟回来给我换药。”

“她守了你一日一夜,想必是睡了。”谢随温声道,“乖,身子侧过来,伤在肩膀上。”

说着,他从托盘上拿起一条长长的黑布条,往自己眼睛上蒙住,在后脑打了个结。而后,又捧起纱布和药膏。

她看他半晌,眼神仿佛很锋利,又仿佛很空洞。他在一片黑暗中安然等待,仿佛胸有成竹。

他将她从六岁养到了十六岁,他带着她在刀锋上漂泊了十年,像这样的事情,早已做过许多次了。但是当年和现在是不一样的,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不一样。

最终,她慢慢地动了动身子。

“你是不是从来没碰过女人?”她突然问。

虽然看不见他的眼神,但他的脸色变了。

“你以为这样就是君子了,是不是?”她又问。

他没有说话,但捧着药的手在轻微地颤抖。她跟他吵了这么久的架,终于有这么两句话,真的刺中他了。

但俄而他又感觉到一只柔软的手覆上了他的手,又慢慢地,牵引着他的手,在空气中游移着、游移着,直到如一片鸿毛般落在了光滑的肌肤上。

这不是受伤的肌肤。

他本能想缩回手,却听见她一声轻笑。

像是从九天之上传来的笑声,遥远,漠无感情。他脑中嗡然作响,仿佛是惊怔住了。

自己的手被她抓得死紧,在她的牵引之下,往那光滑流丽的女人的肌肤畅通无阻地抚摸过去,最后才停在了前夜包扎的纱布上。

他只觉指尖都在发麻,就像一场沙漠上的仓促旅行,尚根本来不及辨别南北东西,就已经绝望地结束了。

他听见她的笑声,既温柔,又轻蔑:“我已经长大了,大哥哥。”

“我……”他动唇,嗓音干哑,“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会长大的。”

他等了一会儿,她没有再说话。于是他慢慢地动手,先是将她肩背上的旧纱布剥下来,摸索到那方寸大小的刀刃伤口,再一点点地抹上金疮药。他尽量地小心用力,仔细地听着空气中的波动,但她却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最后她坐起来,谢随一圈一圈地给她的伤口包上新的纱布。一切结束,他等她穿好衣裳,便伸手去揭自己眼上的黑布条。

自己的手忽然被按住,动作也停下来。

黑暗中,他听见她颤着声音问:“五年前的事情,你当真不记得了,是吗?”

第14章 朋友(一)

五年前,秦念十六岁,也可能是十五岁。

五年前,那本是一个明媚的春日。

他们当时住在无锡,住了三个月。四处漂泊的人很少能在一个地方连续住上三个月的,但是谢随太喜欢那座小宅子了。房前有流水,屋后有花树,树荫下是藤萝缠就的秋千。

有时候他出外归来,便见到念念在荡秋千。少女亭亭地立在秋千的木板上,两手扶着藤萝架,慢慢地、慢慢地,越飞越高,浅绿鹅黄的罗裙也随风飘起,振振有声。

那秋千飞得高出了院墙,于是她一低头便看见墙外的他,立刻她就笑了,抬手去捋被风吹乱的鬓发。

他大惊失色,两步上前,却又听见她银铃般的笑声,那秋千还在晃荡,人却已飘飘然地落在了他的眼前。

她笑着朝他伸出手,掌心向上。

他也只好无奈地笑,往她掌中放上自己为她带回来的小物件。有时是草编的蚱蜢,有时是微香的花片,有时是小巧的铃铛。

但在那一个春日里,他给了她一根桃花簪。

“你该及笄了。”他记得自己是这样对她说的。

于是两人开始热火朝天的准备——但到底要准备什么,其实他不知道,她更不知道。只是他将那破旧的小宅院精心地装点了一番,买回来大鱼大肉,甚至还不伦不类地供上了一尊观音菩萨。

他在菩萨面前点上香,拜了拜,那一刻他忽然想到,自己这离家十年,流离颠簸,是否就是自己从没拜过菩萨的报应?

那一日,他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可能是十年来喝得最多的一次。他为她挽发、画眉、涂朱,为她在发髻间插上那一枚朴拙的桃花簪,他望向生了铜绿的妆镜,镜中的少女晕生双颊,双眸脉脉仿佛含着许多想说的话,也正自镜中凝睇着他。

那一日,他记得她也喝了很多酒。到了夜里,两人还在你一杯我一杯不停地喝,喝酒的女人并不好看,但不知为何,他就这样望着她,竟渐渐地望得痴了。

她朝他轻轻地笑,笑容温柔美丽,真就像个成熟的女人一样。她笑着,好像是非常地醉了,所以她开了口:“谢随,你喜欢我么?”

她没有等到他的回答。

第二日,他就消失了。

第三日,春雨镖一干人等追杀而至,她放了一把火,将那座房子,连带着花草、秋千与记忆,全都烧了个干净。

***

未得到回应的谜题,仿佛一个耻辱的记号,让秦念五年来,时时刻刻回想起,都会身心发颤。

“五年前的事情,你当真不记得了,是吗?”

黑布条轻轻地落下来,谢随睁开眼,看见秦念已恢复如初、冷漠而寂寥的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