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长安 启夫微安 2729 字 12天前

“好了,走吧。”女声道。

“是。”

车夫抬手一扬鞭,马车缓缓越过长安周和以两人,径自就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安:什么自说自话的神经病!!

☆、第十五章

城门口闹得这一出弄得本来兴致勃勃的长安很有些郁闷,总有种一开头便不顺的感觉。

常松赁了一辆骡车,老远赶车过来。

长安将地上坐着的周和以拉起来。周和以收回目光,心思又沉了一分。既然常松回来了,他们接下来自然是进城安顿。长安将路引递给城门守卫,守卫瞧了眼,手一挥就放行。

“罢了,先进城。”

一进城,长安立即就感觉到差别。这皇城脚下的百姓就是不一般,哪怕街边叫卖的,穿着打扮也比乡下人体面太多。这样看,无怪旁人拿有色眼镜瞧他们。因着生得过于貌美,长安怕路上招祸,不仅把自己弄得十分埋汰,还将穷讲究的周和以也给搞得灰头土脸。俩人站在一处,若非眼神清明,腰杆笔直,旁人都要以为这俩埋汰人是打哪儿来的难民了。

拍拍头上衣裳上的灰,又捋了一把耳边乱糟糟的头发,收拾得稍微齐整点,一行人上骡车出发。

常松坐在车椽子上,一甩马鞭,很有些肉疼道:“主子,老奴方才趁着去赁车,顺道去附近的大牙行打听过了。这京城的屋舍当真不是一般的贵,一个三间屋的小院也少不得百八十两白银。就这样的,周遭的环境也不好。若咱们想买个大些的位置好些的,至少得五六百两。”

现代首都的房价贵上天,古代估计也好不了多少。长安一早就做好心理准备,闻言只摆摆手:“无碍,咱们既然要在京城落脚,买屋子的这事儿便过不去。”

这倒也是,赁屋子总没有买屋子叫人心安。

“主子既做长远打算,不若买两个小丫头放身边伺候,”常松提议道,“老奴一瘸老头,年老体残,幸得主子不嫌弃带身边,但到底不比女奴使唤方便。有两个麻利的丫头在,洗衣做饭打扫这事儿就不必主子事事操心了。”

这些日子,常松倒是想帮长安搭把手,但女儿家的衣裳哪能叫他洗?没得腌臜了女主子。

别说,长安还真有这个打算。

倒不是说怕洗衣服做饭,虽然她确实挺讨厌的,但主要原因是,她不能把大把的时间耗费在这种琐事上。毕竟选择进京,就等于选择了一条不粗茶淡饭不佛系的古代豪门斗争人生。为了能尽快进入角色,她还得做许多准备。

“咱们得先找个客栈落脚,再用点热饭。”这人啊,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看碟下菜的。他们若想好好在京城呆下去,第一件事便是换下这身流浪汉打扮,“常松叔你先带着行礼去找客栈,我带承礼去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常松手里头有百十两,去也便宜,点头就应下了。

周和以顶着这身褴褛打扮小三个月,早就想换了!闻言难得看着长安的眼神中流露出直白的欣喜。

长安看他把手递给她,颇有些好笑:“就这么高兴?”

王爷心中有些微的不自在,但他这大半年被长安宠着哄着的时候多了,倒也习惯:“衣裳臭了,难受。”

“换了就不难受了。”

长安接过他的手牵好,自然地走前头,“看在一路上你这么听话,又乖的份上,一会儿奖励你给你多置办几身。你喜欢哪件,都给你买。”

王爷很满意,一双空濛的桃花眼都弯成了月牙儿,清隽秀逸的脸上皆是显而易见的高兴之色:“我喜欢红的,血那么红。”

“没想到你这审美还挺妖艳啊!”长安乐了,这傻子哎,还有点与众不同。这年头男子都喜好那玄青或是藏蓝的料子,很少有就喜好血红色的。

“给你买!我说话算话!”

红衣贯彻一生的十九王爷眯着眼,很是大方地给了长安一个灿烂的笑。

熙熙攘攘的街道,行人摩肩接踵,车水马龙。沿街叫卖的摊贩上,街道两边的商铺里松动的都是人头。京城不比乡下,哪怕是在市井,也很注重男女大防的。两人这般毫不避讳地牵着手走,立即就引来了一众人侧目。只见高大的男子被个姑娘牵着,外人一眼瞧过去,很是亲密无间。长安自来不是那等会在意旁人眼光的人,牵得很是旁若无人,王爷跟她混在一起久了,不习惯也早习惯了。

京城王爷可比长安熟,两人满街乱晃。看似长安在带路,其实是周和以不动声色地引她走。

两人穿过街区,就到了京城一条有名的卖布料成衣的巷子。

巷子口不必外面,十分冷清。但进了里面,却与外头完全不同。琳琅满目的成衣铺子,玉器首饰。进进出出的都是女客,偶尔有男客,但无论男女,出行都是马车接送。长安牵着周和以一出现在这个巷子,两人灰扑扑的落魄装扮显得尤为突兀。尤其两人站得最近的这家铺子,门口停的马车镶金嵌玉,贵不可言。长安的心默默虚了一下,他们该不会无意中闯入了贵人专享,古代版的私人订制一条街吧?

事实上,王爷带长安来的,确实是贵人专享,古代版的豪华私人订制一条街。毕竟周和以一辈子穿的除了宫中司绣坊的成衣,就是顶级绣娘专人制衣。最次最次的,也就是这条巷子里出的。长安说置办行头,他自然想到这里。

长安不知其中缘由,只当自己瞎猫碰上死耗子,正好就瞎碰到这条街。她也不是底气虚的人,来都来了,自然要进去瞧瞧。

举目四望,好像这条街店铺的生意都差不多。长安看向眼前的这家,就是这里了。

王爷跟在她身后,跨进了铺子。

铺子很大,货架上挂满了锈艺精湛,剪裁精美的成衣。店里四五个衣着华美的散客在瞧,小二在殷切地招呼。柜台后面,掌柜的在噼里啪啦拨算盘,很安逸的样子。

两人这副模样进来,店家也没有嫌弃的意思,只让他们自便。

长安看着这些华美的衣裙,这时候才有古代精湛的制作工艺非现代机械能复制的真实感。这些由绣娘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衣裙,美到她都走不动腿。

周和以在一旁看着很有些讶异,一直以来他见惯了长安的冷静自持和行事粗暴,倒是忘了这也是一个才十三四岁少女的事实。于是走到她身边,指着一套上身黑底儿袖口绣白桃花,下身白底儿裙摆绣祥云的直裾道:“你穿这个。”

长安一愣,顺势瞧过去,说实话有点吃惊。

陆大傻子的审美真不错啊!

旁边静静侯着的小二立即上前替她取下,轻声问长安可要上身试试。

长安性子虽有些粗,却也是个喜好打扮且十分注重个人仪表的人。衣裳首饰什么的不说,她曾经有专门一个衣帽间,就为了美美美。店家让试穿,她自然没有不愿意去的。

不过去之前,长安请店家帮忙打盆水来。

常年接待女客的小二,看人可是很有一套的。方才长安周和以两人进来,他们便已然注意到这两人打扮的违和跟格外俊俏的五官。知这是出门在外,故意做埋汰装扮,于是了然地去后院打水。

趁着店家打水,长安也给周和以选了套衣裳。不过王爷没看中,他指着店铺中挂着的一件血红的袍子,说要那个。

这话一出,掌柜的及旁边选料子的几个女客都看过来。也不为别的,只是奇怪怎会有男子选这个色。满京城,不,应当说满大盛,除了十九皇子喜好特殊且又能驾驭这种红的绝色美男子,还真没男子会选这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