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情钟意浓转眼空(2)(2 / 2)

爱奴 唐晓殇 923 字 15天前

看那小腿上细小伤口缓缓的不断沁出黑血,也不见结疤。用帕子将那伤口周围擦擦,也没看到牙印,乞儿困惑了。

不管了,先用和尚之前给的药试试吧。

跑到神座地下,小心的将藏在那里的一个小包刨挖出来,取了青花小瓶倒出一粒黑色药丸,然后将瓶子放回包里,还顺便将怀里的几个铜钱放在小包里,重又存回去。

回到“兔子”身边,看他腿上血仍一直流个不停,乞儿不禁咋舌。

你说人身体里能有多少血啊?就这样给流啊流的,还不给三两下流干了,然后一命呜呼下地府见阎王老爷去啊!

乞儿把药丸捏碎了,小心的撒在创口上,半晌,那血慢慢变红了,然后,结疤,不流了。

打量自己身上破布衣服半晌,乞儿终究还是选择撕了“兔子”内衫衣服下摆,给他将腿包好。然后细心的给他擦干净伤口周围,却没取下他的靴子。

万一,他有脚臭呢?

乞儿可记得以前遇到过一个脚臭的,每次将布鞋一脱,那味道,真是隔年的午饭都能给你呕出来。

将人给打理干净了,乞儿才有空认真看看那他的脸——真美啊!

乞儿看着“兔子”,不禁感叹。刚在那坑里就觉得他美得比天仙还天仙了,这会擦干净了脸,看那皮肤白白的,跟月亮似的;伸手摸一摸,软软滑滑,好舒服。

就是烫了点,乞儿咋舌。估摸着是病着的缘故吧,听说发烫得赶紧治,要不治,会成傻子的。城西卖猪肉的方屠夫家那傻儿子,就是发烫没找大夫,给傻的!

乞儿想起那见了人只会张着嘴傻笑,口水直流的方傻子,顿觉身上一冷,打了个寒颤——“兔子”,你可要争气啊,别给成傻子!

先将和尚留给自己的破棉被取了出来,虽然嫌弃捡来的“兔子”有点脏,却也还是将被子给他盖上。然后将布条沾了水,给他一遍一遍擦额头,还有手心。以前自己身子发烫,和尚也这样做过,估摸着总有他的道理吧。乞儿不懂这样做到底有用无用,只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等到天完全黑下来,乞儿只觉得人给累到不行了,也不管他是不是还在发烫,只管身子一斜,头枕着他大腿,手抓着棉被,两眼一闭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