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桃花汛 寒菽 2243 字 5天前

楚汛连忙摆手:“没有,没有,我一把老骨头经不起折腾。看看就好。”

楚汛想想,又补充说:“你以后也少玩这些危险项目,新闻不是说每年有几千人死在跑酷中?之前我还看到年轻人里面流行不安装保险装置在很高的建筑物上或者悬崖边半只脚跨出去自拍,死了好多人。我真是想不通,杂技演员为人际所迫也就算了,为什么会有人就为了一张照片拿生命开玩笑呢?你别做这种傻事。”

蔺焰尘:“好,你不让我做,我就不去做。”

表演结束,观众散场。

他们本来走在一起,楚汛忽然想起外套脱了落在椅子上,折回去找,忘了和蔺焰尘说。

蔺焰尘放开楚汛才几秒钟,回过头,就发现人不见了。

第16章

楚汛回去找东西,大衣已经不翼而飞。

他的手机和现金都在大衣里。

再想去找小蔺,找了一圈,小蔺也不见踪影,他四处走,干脆迷了路。

这就是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一大坏处。

楚汛以前就对此不屑一顾,觉得不切实际,矫情,愚蠢——在陌生的街道上迷路难道会有趣?

所以,换在曾经,假如出去旅游,楚汛一定要做好详细计划。

但他现在发现,其实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没有钱不能解决的,要是一时解决不了,就加钱。

他这场旅行多舒服,当甩手掌柜,什么都不用管,衣食住行小蔺全部安排妥当,出去有豪车接送,买东西有小蔺拎包,住宿必是高档酒店,还随时随地有个小帅哥哄他开心。

这才不过一周,快把他养成废物。

楚汛找了一圈,没找到蔺焰尘,想借路人手机打电话,还没施行,他猛然想起自己压根没有背过小蔺的电话。尴尬。

他没了钱包又没了小蔺,迷路在异国街头,还是有那么点慌张的。看来运气也是守恒的,前几日运气太好,今天就倒霉了。

不过,反正酒店又不会长腿跑掉,他想办法回酒店总能和小蔺接头,坐车过来好像才十来分钟,这是市区内,车开的不快,应当离得不远,三四千米,说不定不用打车,问个路,慢慢走回去也来得及,至多一两个小时。

他一个大男人,还能丢了不成?往糟糕了想,就算有坏人,譬如人贩子,也不会要拐卖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啊,即便是看上他的器官,他将死的内脏难道还有用不成?楚汛苦中作乐地想。

楚汛在街头漫步,走了十几分钟,看到前面围着一群人,凑过去看热闹,人多也暖和嘛。

楚汛还有闲情逸致去看热闹,哦,是个街头歌手在表演。

一个白人青年在路边抱着把吉他席地而坐,空吉他盒打开放在跟前,这倒不稀奇,但他带了一只肥嘟嘟的猫咪,同普通的卖唱者比,仿佛陡然变得高贵起来。

这人唱的一般,但他唱歌时小猫就坐在他身边,特别乖巧伶俐,有时会跟着歌声摇两下尾巴,瞬时把两脚兽们逗得嗷嗷叫,纷纷扔钱表达爱意。

多有趣。

楚汛记得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大黄猫,矜持高贵的很,旁人等闲不能接近,喜欢在院子里晒太阳,还喜欢吃玉米,是只丰腴可爱的公猫,就叫咪咪。但咪咪特别亲近他,每次跑出去玩了,他在门口叫一声,咪咪就会回来。猫的寿命只有十几年,咪咪在他十八岁那年去世了。楚汛非常伤心,后来也没有再养过猫。

楚汛心生感慨,多驻足了一会儿,听首歌。

歌手轻轻拨动吉他弦,低吟浅唱起来:

“he was a friend of mine(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every time i think of him,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每当想起他,我便止不住哭泣)

he died on the road,he just kept on moving(他死在路上,终日奔波)

never reaped what he could sow(付出从未有回报)

i never had too much money,and i never been quite satisfied(我不富裕,也不知足)

he never done no wrong(他没做错什么)

a thousan miles from home(离家一千英里)

and he never harmed no one(他没伤害任何人)

every time i hear his name lord(每次我听到他的名字)

i just can't keep from cryin',cause he was a friend of mine(我止不住哭泣,他曾是我的一个朋友)”

歌手的声音低沉沙哑,沧桑伤感。

多倒霉,楚汛闭上眼,无意在路边听首歌都正戳他痛处。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落下泪来。

反正在异国街头,无人认识他。

为什么偏偏是他要死呢?

他从没做过一件坏事,没有伤害过谁。

他勤奋工作,从不挥霍,慎独克己,一直在人生路上努力奔跑。

他到底是做错了什么呢?

他一直不想去想这件事。

疼痛就吃一片止痛片,然后装成无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