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2 / 2)

黄翠英把菜园子打理得非常好,一垄一垄的蔬菜长的茂盛鲜嫩,把泥土都遮的严严实实。辣椒青翠欲滴,尖尖的角微微弯曲,像一个个月牙儿;茄子紫的发亮,圆鼓鼓的,一个就够家里吃一顿;韭菜鲜灵灵的,看着就很肥嫩鲜美,今晚可以摘点回去做韭菜炒蛋;芸豆角长得又大又厚,三个一堆,五个一伙地挂在竹架上,正待人们的采摘;左边的竹架上挂满了黄瓜,一个个长着嫩刺儿,顶着黄花儿,尤其是刚浇过水,被艳红的晚霞一照,显的格外水灵儿;菜园右边的角落种了两圈南瓜,蔓儿自在地顺竹棍爬到篱笆上,向外头伸头探脑。

说起来黄翠英也有点纳闷的,同时又有点赞同曾婶曾经私下里和自己说的话,自己的孙女本就是有福气的,没看见九三年那两个月的雨是有多吓人,稻子泡着水都快没收成了,据说12日那天突然就雨过天晴,水稻比没泡过雨的时候状态都好,那年还迎来了大丰收。从那年以后,村里年年收成一天比一天好,家里也是一年比一年富裕。

不说别的,光说村口那棵龙眼树,也不知长了多久了,反正是很老很老了,前几年已经快不行了,树叶都要掉光了,但没成想一夜之间又抽出新芽,后来开花结果,那龙眼又大又甜,村里小孩子每年就盼着这老龙眼树开花结果。树干已经有一米,现在树冠又往外延伸了好几圈,是夏天村民避暑的好去处。

农村都喜欢在门口种种树、养养花草,种棵果树还能吃到天然的水果,福荫家人,使空气新鲜,夏天还可以在树下纳凉。门口种树就像一种传统传承了下来。现在村里的树都长的高大茂密,房树交映,绿意盎然,偶尔有些亮眼的颜色掺杂其中,噢,那是鲜花盛开了。

但黄翠英还是担心自家孙女福气太盛也不好,所以这些想法从来没和人说过,以前偶尔会有村民嘀咕两句,但时间一长,也渐渐忘记了,毕竟看天吃饭,和一个小孩也没多大关系。

千晴也渐渐放了心,安安心心享受珍贵的童年时光。要知道,刚出生那会儿,大人说话也不会避开一个婴儿,曾婶和孙婶和奶奶嘀咕的时候,说这两小孩有福气啊,出生那天天晴了啊啥啥啥的,千晴也是听见了的,加上自己也不知道那口泉是怎么回事,偷偷担心了好久。现在村民也渐渐忘记了这事,也没人把村里的变化想到自己身上,千晴更是彻底放了心。

黄翠英摘好菜,顺手摘了两根黄瓜,到屋后把菜洗的干干净净,然后就准备炒菜了。

黄翠英准备先做一个肉沫茄子,因为家中的大小女人们都喜欢吃瘦肉,所以肉选择三分肥七分瘦的,肉剁碎,茄子剖成长条再切成段,锅中倒入适量油烧热,放入茄子炒软后捞出,放入肉沫,炒散,再放点蒜末和姜丝炒香,将炒软的茄子放入锅中,加点盐和酱油,稍等片刻香喷喷的肉沫茄子就做好了,最后再撒点葱花,那更是香气扑鼻。

接下来是韭菜炒鸡蛋,韭菜切段,锅中倒油稍热就可以打鸡蛋了,黄翠英的做法可能和旁人不同,因为别人都是先打好蛋液,黄翠英是直接打蛋到锅里,然后迅速放韭菜和盐,这样蛋液就能均匀包裹韭菜,也不至于鸡蛋和韭菜分散开来。加上鸡蛋是自家散养的母鸡下的,那口感和营养价值不要太好,家里小孩吃这个正好补充营养。

再做个煎辣椒和一个苋菜汤就差不多了,苋菜汤里还加了碎肉和嫩豆腐,分量十足,汤纯味美。

对了,这豆腐还要亏着韩建山有一手做豆腐的好手艺,他做的豆腐豆腥味很淡,口感细腻,邻里四舍都喜欢不时来买块豆腐回家给牙口不好的老人或者小孩吃,过节的时候更是有一道菜是家家必备的,那就是豆腐酿,豆腐酿是把豆腐分成小块,然后在前面划道口子,然后往里面塞调好的肉馅,猪肉、鱼肉都可以,非常百搭,然后放锅里煎就可以了。

不过平常的时候光靠村里人是消化不了韩建山每天所做的豆腐的,所以他常常傍晚的时候挑着担子去别的村子卖,那小小的生意还蛮好的,有时候还有几位老顾客专门等着买豆腐。

菜炒好了,千晴已经迫不及待,奈何外出做生意的爸爸妈妈还有去卖豆腐的爷爷还没回家。千晴有时候想想,自己真的越来越像小孩子了,对着一桌饭菜抓耳挠腮。不过这也证明了黄翠英的厨艺是真的好,更何况,这也是千晴最想念的人做出来最鲜美的味道。

晚上七点,家人终于陆陆续续回家,大家围坐在圆桌边上,韩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餐桌最大的规矩就是小辈们要帮长辈们盛好饭,筷子摆好,然后喊长辈们吃饭,反而充满淡淡的温馨,家人们各自述说着一天的收获或经历,谈谈接下来的安排。

“爸,我打算买一辆小货车。”韩峰果断地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那说说你的打算吧。”韩建山从来都不是一言堂的家长,反而非常开明,这使得他和韩峰关系很好,在一些事情上总是有商有量的,不像一般的农村家庭,父子关系紧张。

“最近边境那边出货量越来越大了,咱们家的牛车平常载货量原本就不是很大,而且运货的速度很慢,完全供应不了郭子县里边的需求,郭子和我说他打算到市里试试水,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韩峰冷静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一脸希冀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哦?郭子那边生意很好你真的考虑好了?”韩建山也不看韩峰,自顾慢悠悠喝了一口酒。年轻人太急躁也不是好事,如果确实是一个好机会的话也未尝不可。

第4章

韩峰可不知道自家老子那么嫌弃自己。

“嗯!是真的很好,现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而且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了,爸,你是没看到县里越来越多自行车和小轿车了。郭子的货完全不够卖,老早就催我加大运货量了。y国那边对我们国家的产品需求量也很大,有几个y国的采购商也在催我。”韩峰一股脑地把他所见所闻告诉了父亲,要知道他也很想扩大生意好不好,两头都被催也是醉了,搞得现在他都不敢在贸易点逗留。

“既然现在形势那么好,那同意你买货车,但是我跟你妈可不给你出钱啊,家里还是留点钱,稳妥一点好。”韩建山思索片刻就同意了,儿子一向有分寸,这次也是磨炼的机会。

“我有钱,积蓄够了,你们也不用那么省钱,儿子能养的起你们,你们就等着享福吧!嘿嘿。”

韩建山白了一眼笑得傻乎乎的儿子“你可得了吧!我和你妈还没老的走不动路,好好干吧!你老婆孩子还指望你呢!”

“爸,你放心!”韩峰正色道。

在一旁照顾孩子们吃饭的陈丽梅闻言,心头一甜。老公出息能干同时又把自己放心里疼,孩子聪明懂事,公公婆婆明理,怪不得母亲总说自己嫁到了福窝窝里头了。

千晴这时幸福得要冒泡了,这是上辈子自己求而不得的家庭啊!想起上辈子的家人,心里还是心痛得无法呼吸。上辈子奶奶在自己八岁时就因病去世了,当时自己还懵懵懂懂的,只知道奶奶生病了,去世前一天晚上看着大人们红着眼一脸凝重的模样,可把千晴吓坏了。当时千晴就哇哇大哭,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奶奶那时看起来还很健康的样子,自己能吃能睡还把被子叠的整整齐齐,怎么第二天早上说没就没了呢。

现在千晴还能清楚地记得奶奶的目光,目光温柔但似乎夹杂着些什么。她把自己搂在怀里,慈爱的安慰自己:“没事啊,乖乖去睡觉,明天睡醒的时候,奶奶病就好了。”后来自己长大了,才明白那是遗憾啊。

再后来因为贫穷,家里总是充满争吵,哥哥忍受不了家里无休止的战争,初中的时候就报名读了中专,早早就离开了家,但是遗憾的是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中专没读完就辍学打工去了,逢年过节都不愿意回家。家庭氛围一度降到了冰点。后来父母年纪大了吵不动了,才想起冷落了很久的儿女们,想方设法去补偿,自己长大懂事后也渐渐原谅了他们,但心里的伤疤怎么都无法愈合。

室友们总说自己睡眠浅总是会被惊醒,然后自己怎么回答她们来着,嗯,村里总是很安静,对睡眠环境要求变高了。

现在得以重来一回,自己还有一个巨大的金手指,家里人和村民都因此受益。不知道老天爷这样安排的原因是什么,未来会发生什么,但自己都甘之如饴。

饭后,家人围坐在一起看电视。这时候的电视还是黑白的,一室温馨,偶尔也会互相讨论剧情,让人不禁沉溺其中。

这时,韩峰神神秘秘拿出来一袋子东西,走近时还散发着淡淡清香。

只见韩峰从袋子拿出来一个黑色的东西来献宝:“这是我今天运的货,拿回家给大家尝尝,这个叫山竹,还挺好吃的。”

韩峰和妻子陈丽梅从事边境的贸易工作,把国内的一些简单的制成品运到贸易点换取y国的农产品,y国的大米和热带水果在国内非常受欢迎,所以收入还不错。

千晴仔细一瞧山竹果壳呈黑紫红色,掰开果壳露出洁白晶莹的果肉,果肉一瓣瓣抱作一团,像一头大蒜,清甜微酸,非常可口,真不愧享有“果中皇后”的美誉。

自从父母从事边境贸易后,家里人就有口福啦,水果不断,还有各种y国的特产。虽然韩峰只做水果方面的生意,但架不住他嘴皮子溜啊而且为人仗义,整天和生意伙伴称兄道弟的,时间一长,也成为了真正的朋友,经常给他带一些海鲜和特产,当然了,韩峰也总是找机会把人情还回去也就是了。

毫无意外,山竹的魅力征服了所有人,韩峰见此有些得意,同时又对自己的生意充满了信心。

跟着家人一起看了两集抗日剧,父母就催着孩子们睡觉去了。别说,这个时候的抗日剧剧情还没有那么雷,想到以后抗日剧的发展走向,什么手撕鬼子啊、□□炸飞机啊、还有各种偶像剧剧情的抗日神剧,想想也是醉了。

凌晨,千晴照样半夜三点准时醒来。这准时准点醒也是千晴多年来练就的一个小小的绝技吧,其实方法也不难,就是睡前的时候暗示自己要几点起,多暗示几遍,后面效果就出来了。大学的时候,千晴充当了四年的寝室闹钟,要是千晴真的太累睡过头,整个寝室绝壁迟到,还别说,大学时期给千晴印象最深的一次迟到就是全寝室错过了学院的升旗仪式,最后还被记缺勤了。不过话说回来,千晴的暗示法还是很好用的。

她每天最开心的事情除了和家人相亲相爱之外就是晚上探索自己的世界的时候了。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千晴就是王,她可以飞可以跑可以一日千里,可以召唤晴风雨雪,所有的东西对她都构不成威胁。

探索了几年之后,千晴对这个世界也有了一点了解。当初千晴想的那口泉,是万物之源,相当于说,这口泉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也是这个世界存在的保证。别说千晴怎么知道,因为她发现越靠近泉眼的植物长的越好,靠近泉眼生长的植物也是越珍贵稀有的。

最开始的时候,千晴的世界里就只有那口泉眼,地上只长满了毛茸茸的草,这草也不高,就铺了地面浅浅的一层,一望无际。治好妹妹之后,千晴就发现了离万物之源不远处的草地上的那颗植物,这多显眼啊,就好比在沙漠里看见一片绿洲。

仔细观察之后,千晴确认了这颗植物就是人参。前世千晴是一个不择不扣的小说迷,由于出身的关系,特别喜欢看种田文,其中人参出现频率很高,千晴就经常上网查文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植物。

但是这颗人参和别的人参不同,千晴记得很清楚的一点就是人参最高不超过一米,但是这颗人参显然高出了很多。

这株人参的珍贵可想而知,千晴也不乱动它,任它自由生长,就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把它弄死,这罪过可就大了,毕竟这可是能救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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