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1 / 2)

溺青 林格啾 2923 字 12天前

那是我三十多年后才知道的答案。

而这一年,我仅仅只是知道,二十九岁的宋致宁,以快乎大部分同龄人的速度,先一步经历了所有人生中能够感觉到的大喜大悲。

譬如他生来富贵,过得一顶一人上人生活,在宋家的威名之下,如交际花般穿梭纵横于世家之间;

也譬如他看似站上万人之巅,多年前,却连喜欢的姑娘也没能握住,被当做筹码,让母亲以“两家永不结秦晋之好”的代价换来家族内斗后的从容而退。

譬如他曾经亲眼目睹过自己的三叔多年前被亲生母亲设计杀害,死于一场爆炸车祸,也心知肚明父亲的死,背后是怎样的波涛汹涌,而他被推出来顶罪。

最后的最后,他没有为当年那位姑娘拼死拼活,用最妥善的方法保全了彼此最好的结果,却在多年后,决意为了程忱把一切砸碎。

【回头想想,我那时候还太年轻,仅仅是真的过不去心里那道坎罢了。其实我很明白,就算白家不愿意我娶她,如果我真的说要娶她,她难道会不答应,白既明会不让步吗?会的,都会。但是如果我娶了她,她不过就是变成下一个卓青,而我甚至都没有能力保护她,只能让她唯唯诺诺地活在我妈的控制欲底下,多了一个崩溃的人罢了。劝我的人,就像卓青,她们好像想事情的时候总习惯于往最好的方向想——如果我们抗争了呢?如果我们成功了呢?如果她真的可以忍受,她本来就是为爱而活的人呢?但我不可以,我必须为她的人生负责,因为她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可以娶来联姻的对象,不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朋友,甚至不仅仅是年轻的时候喜欢过的人。】

【我不知道她对我来说代表着什么,我只知道,我真的尝试过很多次说服自己,可我办不到。如果说从十九岁,一直到两年前,我都还抱有最后的希望,也阻止过她和别人的相亲,想要想想别的办法——可是卓青走了,卓青走的那一天,我已经提前看到了可能的、最坏的结局。而我爸的死,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仅因为他的死,从此以后,我那点最卑微,最无从说出口的,对家庭的渴望,永远都要宣告破灭,也因为也因为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当年白家那位的死,原来也不是‘意外’。】

那是压碎他所有希望,也发誓永远不再开启潘多拉魔盒的,最后的锁扣。

他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宋达的愧疚和警惕,明白了每次白爷爷那双剔透沉稳的眼睛看向自己时,毫不犹豫别开的目光,也永远无法再面对所谓豪门里,最脏也最无解的命题。

要钱,还是要情义?

那个曾经把手伸向他的姑娘,或许从始至终都没有意识到,他并不是太阳,不是可以挣脱锁链的少年神祗,相反,从始至终,他都是看到最多、听到最多,也最需要被拯救的那一个。

而他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谈何去把她从那份生母早逝留下的阴影里拯救?

他连爱自己卑劣血统,爱自己残破家庭的勇气都没有,宁可在败絮人生中矜骄至死,也不愿意将自己所有的可悲软肋曝露人前,他凭什么背靠她获得幸福?

【十九岁那年,我过不去的是一道坎,到今年,二十九岁,我已经彻底关上了那扇门。】

一旦关上,就永远不会再开启。

这就是他最后的决意。

那一天,林林总总,我们聊到下午四五点。

最后的最后,等他笑着聊完桑桑,用这天下午最最轻快也最最温柔的语气,他的桑桑也正好上楼来。

视线左右瞥过一圈,瞧向长椅这头,便蓦地扬起笑脸走到近处。

“致宁,还有阿茜,你们怎么都坐在这,晒太阳呀?”

说话间,把手中食盒放到长椅边边,又伸手从兜里掏出两颗糖,塞给宋致宁一颗荔枝味的——我沾了光,也得到一颗,是草莓味。

“尝尝好不好吃?”她在他面前是最从容的模样,一边伸手帮他护住脑袋上的纱布,小心整整边角,复又低头笑着,“我也是今天才发现的,进华那边的学生最近都爱吃这个,还是十年前流行的牌子呢,我小时候也经常吃,后来再找不到,没想到现在又开始生产了。”

宋致宁点点头,攥住她的手,捂在掌中。

“冷不冷?”

“还好啊,我今天加多了衣服,”程忱说着,一手搀起他,一手提起食盒,“对了,我还打算给你织个围巾,致宁,你想要什么颜色的?”

我拎着另外一个跟在他们身后。

谈话声很近,无外乎是讨论些无关痛痒的生活小事。

可是桀骜不驯惯了的宋家三少,竟也还很有耐心地,无论她说什么,是店里的生意还是新想的配方,是路上看见的花花草草还是小时候念念不忘的糖果,都一一回应,一一附和。

不像和我谈话时的轻慢淡然,倒好似在笨拙地,学习着与人真诚的相处之道。

说来多好笑啊。

名流交际花,万花丛中过的宋少,迟到了这么些年,竟然开始从头学起,该怎么去爱一个人。

可是我竟觉得有些鼻酸。

等到终于走进病房,也再没敢往那处看,唯恐自己的表情向桑桑泄露了我今天下午的所见所闻,被宋少“灭了口”。

只小心翼翼地落座,又把刚才拿到的、在我手心都被捂热了的草莓味水果糖,塞给了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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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遇见桑桑的时候,在锅贴店,她做了一盘我很不喜欢吃的锅贴,胡萝卜、洋葱都占全了,我气得要命,当天就去了口腔科一趟,让人给我好一顿收拾。结果回家的时候,她好像就跟我杠上了似的,专程提了另外一盒锅贴在那等我,那天下着雨,她撑着把伞,跟蘑菇似的蹲在大门口,我怕被李阿婆教训,所以随手留了件衣服给她——当时就觉得她怪傻的,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一直生着病,知道李阿婆喜欢她,想把我们凑成一对,还觉得天方夜谭。当然,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把她和卓青妹妹联系在一起,如果知道,其实本来于情于理,对她态度该好一点。”

“但是话说回来,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又总是很奇怪。她那时候明明有点怕我,可是大概又因为那件衣服,总觉得我是个‘好人哥哥’;就像她的脑子不灵光,可每一件事都很认真地做好,每次我喝醉了跑去店里坐坐,也是她提醒我养胃,不要酗酒,看起来胆战心惊又怪可爱的,生怕我骂她或者笑她。我那时候也爱作怪,次数多了,就去逗她,‘是不是也想跟哥谈恋爱啊’,其实只是喝醉了酒乱说话。

可她竟然给我实话实说,说什么‘不想,因为觉得你有点凶’。我凶吗?好吧,我好像是对她有点凶,那时候。但后来就不了,我请她去帮我做饭,结果马上,最凶的就变成她了,一天三餐一次不能缺,不能喝酒喝太多,早上起来更不能空腹喝酒,要先喝温水……真怪,我其实很烦别人管东管西,可看着她那么认认真真在冰箱贴上给我打勾,抱着本菜谱每天认认真真拉我去买菜,指点我怎么做饭,以后她‘辞职’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再请保姆,竟然觉得家里有个这样的人还不错。”

“可也仅此而已了。仅仅只是不错而已,我很明白她跟我之间不太可能,帮她处理了一些麻烦之后,等她真的‘辞职’,就再没怎么见过面。但她是个很傻的人,知道我家里出了事,知道我有可能会被推出去顶罪,就算再生气,再不想见我,她还是来了。她没有像别人那样忙着跟我撇清关系,也没有去落井下石,她不让我去碰那些药,一边掉眼泪,一边把它们全冲马桶里,说‘大不了以后打工还你,多贵都行,你别碰,你一点都不能碰’。我看着她嚎啕大哭,我知道她心里很怕,她从没经历过这种事,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阴谋阳谋,得是鼓足了多少勇气做这些啊?我抱着她,告诉她说‘没事了’,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照顾她,我不敢给她任何诺言,一直到这次的事发生。”

【孱弱的小姑娘架着他,一步一步颤颤巍巍从酒吧后门出来,每走一步都是莫大的考验,她本就身体不协调,更何况是承受着一个成年男人半边身的重量。

可她没有松手,一次也没有。

“宋致宁,会没事的,我带你回家了。”

“我会给你做糖醋排骨,做辣子鸡,做素三丝,做很多很多的菜,每一天都不重样,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吃饭,你不会一个人的。”

“你以后都不会喝醉,因为我会管着你的,你不要害怕,你说过,这条路很长很远,可是、可是如果有人跟你一起走……”

她说得专注,却没注意脚下,很快便狠狠摔了一跤,膝盖被石板路磕破一大块皮。

他也跌在地上。

更糟糕的是,身后的记者很快追上来,闪烁的镁光灯对准了他的落魄模样。

不知道是哪个记者拂开了她阻拦的手,又是哪个记者问出最刺耳的话题,哪个急于挤进人群的记者狠狠推开她——

“砰”地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