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被沈谦捕捉到了他面上表情,贼忒兮兮的问:“你想起什么了?快说说,笑的这以奇怪。”
傅琛疑惑:“我笑了吗?”
沈谦十分肯定:“笑了。”
傅指挥使:“可能是早饭吃的太饱了吧,你不出去消消食?”
沈侯爷经他提醒,想起自己借住傅府的目的,果然直奔着马厩而去。
傅琛收拾一番,准备出门去禁骑司,熊豫牵马过来,到了大门口小声向他禀报一件事情:“大人,我发现张姑娘有问题。”
“什么问题?”
“她的胳膊上有好几道伤口,虽然已经掉了疤,但新的肉皮还是浅粉色的,跟边上皮肤完全不一样,看起来也就是近几个月的伤痕,而且……不像是摔伤划伤的,倒好像是刀伤。”
傅琛翻身上马:“暗中派人盯着张家兄妹,如果能查到他们的来历就更好了。不过我总有种感觉,张姑娘……好像不是准备隐藏来历的样子。”不然她大可不必厚着脸皮自荐来傅府。
谁人不知禁骑司就是专门干这个的,送上傅府不是自曝其短吗?
费文海得了一两赏银,还准备分一半给唐瑛:“瑛丫头,若是没有你跟我讲道理,又从旁指点,今儿我也不可能得赏,叔分你一半去买胭脂。”
唐瑛坐着吃早饭,姿势优雅但速度很快:“文叔您看我像是需要胭脂水粉的样子吗?”
费文海乐了:“还真是,那你拿着钱去买零嘴果子吃吧。”
“不必。”唐瑛起身把碗筷都摞到灶台上:“文叔您收着买酒喝,我去看看野马王,今天天气不错,带它出去遛个弯。”
费文海把她送出厨房,殷勤叮嘱:“早点回来啊,我晚上备鱼跟肉,到时候咱们商量菜谱。”他还准备重新握笔,规划每日菜色,此举得到了唐瑛的大力称赞,激发了他的职业热情,让他对自己的职业有了全新的认知,准备在厨房广阔的天地大干一场。
唐瑛说是带着野马王遛弯,还真是一点都不搀假。
她自己在前面走着,后面紧跟着野马王,外加闲人沈谦一枚。
沈谦眼馋她与野马王的亲密,好几次想要上手摸一把,都被野马王威胁的抬起蹄子逼退,这家伙似乎很会看人下菜碟,蹭着唐瑛恨不得形影不离,但对沈谦就嫌弃不已,恨不得把鼻孔怼到他嘴边,好让他知难而退。
沈侯爷:讨好一匹马太特么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想要给野马王起个名字,征集名字。
暑假的时候给小魔怪买了一只美女小蓝猫,我一口气起了三个,都寄托着中年人对于生活最美好的期望:李发财,李旺财,李总裁。
一起去挑猫的老弟贡献了两个:李建刚,李建国。
小魔怪强烈抗议,捍卫自己的命名权,她起了个名字叫:瓜瓜。
我心想:你怎么不叫傻瓜呢?
悲哀的老母亲掏空了荷包都没捞来一个命名权……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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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前面两章红包没发,今晚回来就发。
晋江关了评论区,我的评论也少了二十来条,更悲伤了。
本章留言满十个字依旧有红包掉落,我等着大家的悄悄话呀。
第十八章
沈侯爷干不来讨好马儿的活,但对如何讨好姑娘却早已修炼成精。
譬如出门在外,但凡姑娘多瞧两眼的必定爽快掏腰包,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胭脂香粉首饰钗环衣料,他都能给包圆了。
不过今日的这位张姑娘算是个例外。
她昨日来的时候比较狼狈,那身旧衣裳没法见人,忠叔便派人送过去两身府里家丁的男式短打,她也穿的有模有样,半点不见拘谨。寻常女子出门必要敷粉涂朱在她这里统统不必,只露出一张莹白清透的小脸,一头乌黑的长发高高束在脑后,身上连半点首饰都不见。意外的干净利索。
沈侯爷一路跟着她,还热心介绍京城的好去处,春日看花冬日赏梅,夫人小姐们一年四季必备的宗教活动,香火旺盛的道观庙宇,出了名的胭脂首饰铺子,哪家的绸缎自南而来……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张姑娘听的心不在焉,对路上的各种铺子视而不见,多瞄了两眼莲子糖的摊位,沈侯爷立马慷慨解囊,差点把摊子上的莲子糖买断货,被张姑娘强力拦住了。
她只拿了一小包,自己往嘴巴里丢一颗,给野马王嘴巴里塞一颗,还摸摸它的大头,问:“傅英俊,好吃吗?”
沈侯爷左右看看:“……谁是傅英俊?不会是它吧?”
张姑娘终于露出个浅浅笑意,反问:“难道它不英俊吗?”
“……英俊。”沈侯爷。
“傅英俊的美貌能不能排进京城前三?”
沈侯爷:“……”
沈谦自命风流多情,英俊无双,但发小傅琛性格冷癖生人勿近,不但得九公主青睐,还引的京城许多名门贵女追捧,没想到他养匹马也大出风头,还被起名傅英俊,真是让人心塞。
“张姑娘不买点首饰吗?”正好路过一家首饰铺子,沈侯爷拒绝讨论傅家从主子到马匹的颜值问题,生硬的转了话题。
“谢谢,不必了。”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沈侯爷继讨好傅琛府上的野马王失败之后,连讨好小姑娘也一并失败了。
唐瑛果真带着野马王去城郊溜达了一圈,来回足足走了十几里地,还让傅英俊在野地里放开跑了好几圈,才恋恋不舍的跟着她往回走。
傍晚傅琛回府,好友沈谦瘫倒在罗汉榻上向他控诉:“阿琛你知道吗?张姑娘简直不是女人!”
“胡说,难道她是男人不成?”
“男人都没她那么能走。今天我跟着她去遛马,去城外打了个来回,一路走出去又走回来,腿都快断了,她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回府之后还精神奕奕跑去厨房砌什么灶……阿琛啊,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