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超模_60(1 / 2)

头号超模 伦河玫瑰 3188 字 4天前

☆、第60章 almostlover

霍城安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天和亚瑟·温莎如此平和地站在自己家阳台上心平气和的聊天。然而,这样的不可能也在刚才爱德华·温莎公爵抛下一个重磅炸弹之后显得没那么特别。

“我假设公爵大人说的都是假的。”霍城安端着盛了清水的玻璃杯,他显得有些不耐,几分钟内在那张半圆型藤椅上换了好几个姿势。

“面对现实吧,eson霍。这种样子真不像你。”

“我这是正常反应,对于这种千万分之一都不太可能发生的事。“霍城安恼怒地说,随后他像是联想到什么似的突然回过头去看亚瑟温莎:“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

亚瑟温莎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就是你想的那样,不然我为什么会那么容易放你走,你以为随随便便一个由头就能威胁得了我?”

“到底是怎么回事?”要不是不想惊动客厅里那两个人,霍城安简直要不顾绅士风度直接咆哮了。这简直是他一辈子以来听到的最可笑的笑话,简直比明天纳斯达克直接崩盘还要可笑。

“还不是你这个自作聪明的蠢货干的好事!”亚瑟温莎忍不住压低了声音怒吼:”你找到了劳伦娜的孩子为什么不直接联系她!非要炫耀得人尽皆知,不然从来不看娱乐新闻的爷爷怎么可能去调查你们。该死的你真是走了一步好棋,绝妙好棋!”

霍城安看着亚瑟温莎那咬牙切齿的样子也不知该如何辩驳了。世事难料,就算是霍城安他也不是神仙,能猜到一切。

“那孩子是乐乐捡到的。”霍城安瞥了亚瑟温莎一眼,冷冷道:“乐乐很喜欢他。”

闻此,亚瑟温莎只是无奈地苦笑:“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运吧,他身上注定流着的是我们温莎皇室的血液。”

也注定了他会被他吸引,然后陷入不可自拔的恋慕。他们是亲缘兄弟,在靠近的时候浑身的血液便在叫嚣着要靠近。他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因为他们身上都拥有着来自诺丁汉的味道。

“其实这应该算是我们家族的丑闻了,爷爷从来没有在叔叔失踪后和别人谈论过它。叔叔的名字在家中就是一个禁忌。仆人们都小心翼翼地不去触碰这些禁忌,要知道爷爷发起火来是非常吓人的。”亚瑟温莎靠在藤椅上,双眼遥遥望着天空。他的话音淡淡的,好像在说给霍城安听,又像是在说给他自己听。

“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叔叔,家里有关于他的照片影像资料全被爷爷销毁了。但是华伦斯坦舅舅在我小的时候总是会抱着我跟我说。我的derick叔叔是天生的统治者。就像我的祖母为他取的这个名字,我的祖母是个德国人。华伦斯坦舅舅总是用天花乱坠的词语赞美着我那个从未蒙面的叔叔。他英俊,高大,有一双迷人的灰绿色眼眸。总是穿着皇家御用裁缝店制作的独一无二的英格兰风衣,衣领裤脚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像极了年轻时候的爱德华诺丁汉公爵。他不笑时是阿尔卑斯山的积雪,他微笑时是巴伐利亚的晴空。英国甚至欧洲的上流名媛小姐们都对他魂牵梦萦,他像个巨大磁力体,无论走到哪里都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但是他又高傲得让人畏惧。他聪明绝顶,不论是在伊顿还是在牛津都出类拔萃。他即精通英国古典文学又深谙现代理论物理。牛津大学里的辩论社三番五次给他发邀请函请他入社都被委婉拒绝。大学里的学生们愤怒于他居然拒绝这种顶级政治摇篮,又羡慕崇拜他长长的风衣衣角无情地拍打那些永远眼高于顶的所谓贵族。”

亚瑟温莎说得入迷了,眼中出现迷幻的神采。

霍城安一边听着,一边赞叹那该是怎样风姿卓然的人。尔后又不禁遗憾再也无法见到这个人。无论是他作为那个风华绝代的德里克·温莎,还是弥乐的父亲。他的心慢慢沉下,他知道,有多精彩的开头,就会有多惨烈的过程以及多悲哀的结局。

“你看看我父亲,他是多么的平庸。他一辈子一事无成,除了挥霍爷爷的金钱。他终生都在感谢我的母亲愿意爱上他这样一个空有背景的草包。我都能想象得到他站在德里克叔叔旁边会是有多自卑。而他这样一个废物居然能继承公爵之位,仅仅只是因为那该死而愚蠢的法规。这听起来真像个笑话。”

“不过德里克叔叔就算还活着可能也根本不屑这个继承权。但他就像所有禁欲多年审美观都被那些做作的名媛给弄坏的特立独行的绅士。爷爷给他安排婚事他断然拒绝,他看不上那些只爱奢侈品和珠宝的名媛们,却又爱上了华伦斯坦舅舅的未婚妻。那是他和华伦斯坦久久在牛津的同学。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就算那位小姐和华伦斯坦舅舅并没有感情。他在给他的好兄弟好朋友带绿帽子!他曾经是华伦斯坦舅舅最要好的朋友,但他们却因为这种原因割袍断义老死不相往来。如果不是我的母亲愿意嫁过来,恐怕两家的关系很久无法缓和。”

“爱情,总是让人变得冲动、愚蠢、失去理智。”

“华伦斯坦舅舅说德里克叔叔和那位女士私奔后爷爷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救不过来。而不就之后就宣布了德里克叔叔的死讯。爷爷他总是表现出德里克·温莎是家族的罪人,让整个诺丁汉温莎家族蒙羞的罪人这样的讯息来。但我知道他其实一直在怨恨的是德里克叔叔就这么轻易地抛弃了他、抛弃了养育他的家族,跟着一个女人私奔了。他其实一直思念着他的小儿子,一直…………”亚瑟·温莎的脸一般沉在夜色,一般沉在灯光。就像他这个人,矛盾的结合体。他即崇拜着那个存在于他想象中的德里克·温莎,又无法接受他心目中那个完美无缺的人居然以这样的方式脱离家族再也没有回来。他一方面怨恨这样的德里克·温莎,另一方面却又憧憬着迷恋着如此为所欲为的德里克·温莎。

“弥乐和德里克叔叔真的非常像。”是的,弥乐是那个德里克·温莎的孩子啊,即使是生活在贫民窟也教养得像个正统贵族一样的人。他们有如此相仿的眉眼,他们有如此相同的气味。亚瑟·温莎从遇到弥乐的那一刻起就被这气味迷惑得不能自抑。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爱着那个光明王一样的弥乐,还是在寻觅心底深处一直不愿意直面的,埋在幼年心灵里的那份追逐。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他纠结来纠结去,终究不会有什么结果。

他曾经幻想着带那个孩子回诺丁汉,为他冠上荣耀整个大不列颠的姓氏。他到底是做到了,但用的却是这种让他痛彻心扉的方式。作为亚瑟·温莎,他可以摸他的头发,可以亲吻他的脸颊,可以为他扣扣子,可以为他梳头发。但是作为亚瑟·斐波罗斯,他却再也不能爱上他。

霍城安无法形容自己现在是怎样的心情。他绝对不会说什么安慰的话来表示自己对亚瑟·温莎处境的同情。他没这个资格,而亚瑟·温莎也不需要。

他回过头去隔着阳台玻璃看坐在沙发上和爱德华公爵对视的弥乐。他的脸色说不上好,暖色的光线打在他脸颊上透着一股子不甚健康的白。霍城安知道弥乐有多崇拜他的父亲,他从小生活艰难,受了很多苦。尤其是在经历少年丧父后一个人在异乡漂泊,心酸可想而知。现在告诉他他有一个爷爷,有一个哥哥,有一个姐姐以及常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家庭。他会怎么想。依霍城安对弥乐的了解,他绝对不可能就这么高高兴兴接受的。

但是,对于华伦斯坦,霍城安依旧无法理解。他早就认出了弥乐,他一开始就知道那是他故友的儿子。但是那个故友却是带着他的未婚妻私奔,和他断绝了交情的人。他本应该把怒火转移到弥乐身上,但他却这么提携弥乐。他对待弥乐就好像自己的孩子。而华伦斯坦先生这么多年了依旧膝下无子,他的夫人也来自大家族居然从来没有问过这种事。

以德报怨,这样的品格是从来不会出现在商人身上的。

霍城安有个恐怖的猜想。他无法知道十几年前有关于德里克·温莎和华伦斯坦先生之间有什么。但他隐隐觉得这里面的纠葛绝对没那么简单。

只是,霍城安蓦然想到一个他以后要面对的巨大问题。他曾经以为只要搞定了他自己的父母便安枕无忧。但是现在,一旦弥乐重新回归温莎家族。他该用什么样的理由来说服那个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古板英伦公爵同意他们的感情。

这是个巨大的心理落差,就算是霍城安也不得不这样承认。然而这样的身份对于弥乐的事业无疑是有巨大的帮助的,来自英国的正统皇室,比起那些擦着皇家边不知道是第几代远方血液都被稀释干净了的炒作者,弥乐的优势太明显不过。所有的品牌都会为他疯狂,无数媒体杂志会抢破了头请他拍摄大片做专题采访。设计师们会争前恐后为他设计便衣礼服。他可以百般挑剔,没有人会怪罪他。以前他的粉丝们总是以王子作为他的尊称。而现在,全世界都该理所当然与之同调。

他有天分,有勤奋,再加上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身份,霍城安可以想象得到弥乐成为全球头号超模的日子已经不会远了。

他会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头号,他会成为史无前例晋升速度最快的超模,而百年以内恐怕都不会再出现像他这样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