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武道:“我也不知道这是谁的伞,是我在五金店门口捡的。”
“捡的?”
“我到五金店的时候,一个小姑娘站在门口避雨,没一会儿她就搭出租走了。伞就扔在店门口。”
718省道,小姑娘……
这三条信息让纪征联想到‘718桥洞藏尸案’。
纪征拿出手机,登陆网页找到洪芯被害的新闻。服装厂老板彭茂奸|杀女工一案轰动一时,受害者的脸被传播到了各个平台网站。
“是这个女孩儿吗?”
纪征找到洪芯的一张清晰正面照,让曹武辨认。
曹武眯着眼睛背着阳光看了一眼就说:“是她,这姑娘长得漂亮,我记得她。”
照片上的洪芯白皮肤,容长脸,眉眼工细,一双眼睛格外出神,留着乖巧的齐耳短发,秀美可人。
然而她却死在4月15号的718省道上,三天后,赤|裸的尸体被污水从桥洞下冲出。
纪征问:“你看到这个女孩上了一辆出租车?”
“看到了啊。我亲眼看到她上了一辆出租车。”
“时间。”
“我前脚进五金店,她后脚就走了,也就停了不到五分钟。”
纪征低头沉思,这么说来洪芯搭出租车的时间是5点27分左右。也就是说洪芯在4月15号的5点27分还活着,并且搭乘了一辆出租车。
他不了解洪芯一案的案发过程,也不知道警察查案的细节,只是他此时从曹武口中得到的信息,并没有从闵成舟口中听到。也就是说,曹武是警方没有掌握的人证,无论是对龚海强车祸案,还是对洪芯奸|杀案,都是。
“你说洪芯上了一辆出租车,那你看到车牌号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