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前任,我不知该如何形容这个词。
当高远出现的时候,他早已经掩盖了陆广诚在我心中的光环,我的心思全都在他的身上。所以,前任对我来说,是轻如鸿毛的……
当我出现的时候,我不足够如金子般发光,在高远的心中仅仅是阴暗的性具,玩完了,玩脏了,便扔了,或烧了,或葬了,不再值一个钱。
高远,我看高你了,你看远我了。
我忍着一泡眼泪,不让它掉下来,继而我平缓了心情,说:“挺好的啊,你一边准备考研,一边准备面试。要是面试过了,可以去培训,要是没过,你还有好多次机会……要是你考研没过,你还可以继续去面试,面试要是过了,你就可以跟他在一起了,事业爱情双丰收,何乐而不为?”
我罗里吧嗦说了一大堆,高远的表情似乎还是如那般平淡。
我跟着他一直叹气,我之后说:“你想好了吗?走这条路?”
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我方才所说的“这条路”到底是指那条路,是跟前任在一起?还是去面试?
我想了想,低下头苦笑一番,无论怎么样,这两条路,都会合为一条路的。
高远答:“我不知道。”
我冷冷一笑。你不知道?你到底是早就做好了打算与前任在一起,还是不好意思跟我说,让我继续当备胎?以防到时候被前任拒绝了,又投向我的怀抱?
我心中早已看透了高远……好马不吃回头草,今日他给了我暗示,我也不必跟他明示,该怎么选择还是看我自己。现在,我完完全全地放弃他了。
毕竟,我跟他认识不到一个星期,说什么感情深厚,一个星期能有多深厚?
可我暗自悲伤的时候,却不知道有一个词叫“一见钟情”。
我以前看过杨幂的《亲爱的翻译官》,里面大概有这么一句话:有些人,第一次见面就爱上了,但是他们的爱情并不长久。有些人,相识很久之后才互相爱上,但是他们一起走完了一生。
我第一次与他见面的那天晚上,我的确爱上他了,我不敢否认。
可是,我现在还爱着他,即使他对不起我,即使他不跟我说声“对不起”。
不跟我说“对不起”,这样也好吧,一旦那层拥有“暗示”之名的隔膜被捅破,一切都将变得尴尬,就算是熟悉得再熟悉不过的人,也会变成一对陌路人。
我不想与他成为陌路人,至少现在不想。
因为我还爱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