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妹妹,看看吃点啥喝点啥,尽管点啊,不用给哥省钱。”
“谁是你妹妹呢。”林宋羡见状一眼睨过去,张泽受不了他这劲儿,翻了个白眼。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他们朋友,有熟的有不太熟的,宋莺跟着林宋羡参加了几次这样场合,有不少人已经能认出脸来。
他们玩得很闹,唱歌喝酒,音乐大声。林宋羡被叫去玩了几把骰子,他大概是个天生的玩家,会计算,叫数时表情滴水不漏,几轮下来,一口酒都没喝过,张泽被灌得想吐。
宋莺本来在旁边看着他玩,方祁扬硬是叫她过去点歌,大概是怕她闲得无聊,盛情难却,压根不会几首歌曲的宋莺只好点了两首儿歌充数。
她能不跑调的也就那么几个唱来唱去的歌,所以当包厢里响起那首熟悉的“小毛驴”时,林宋羡几乎是本能抬起头。
昏暗光影里,女生坐在高脚凳上,一只脚晃荡空中,手里拿着话筒,望着前面屏幕。
侧脸被映得明亮又清晰。
柔软轻缓的嗓音,在可爱地唱着——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林宋羡摸出手机放到桌上,鬼使神差的,点开了录音。
作者有话要说: 逐渐痴汉
ps,儿歌部分改一下,相对应前面第十章 茵茵喝醉那里唱得儿歌也改成这个,解释一下,录音这个梗是为了后面剧情想出来的,我个人觉得这是都市言情里面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情节,撞歌部分纯属巧合,因为作者本人经常脑子抽抽的时候会唱这首儿歌,所以顺手写了。
另外,如果写作时觉得某个情节熟悉的话,作者是不会用在自己作品里的,也感谢提醒_(:3」∠)_
第41章
从白天到黑夜, 包厢里的气氛丝毫没有降下,年轻的身体仿佛不知疲惫般,沉浸在热闹放纵中。
宋莺刚才出去了, 拿着手机, 不知道是谁给她打了个电话。
林宋羡嘴里咬着一块口香糖,整个人倚在沙发上,眼眸轻眯,打量着面前明明灭灭灯光下的脸庞。
内心涌起一阵空虚感。
他在过往体会过无数次。
快乐得肤浅又毫无意义,哪怕热闹无边,某处依旧像一座安静的孤岛。
方祁扬和张泽在打牌, 玩得激情十足, 脚踩在茶几边缘, 袖子撸到了手臂上。
唱歌台前两个男生拿着话筒无比投入地唱着撕心裂肺的情歌, 另一处角落在聊天打闹, 时不时端起盛着啤酒的杯子,男女的交谈笑声, 隐隐约约透过嘈杂音响传来。
林宋羡靠在那打了个哈欠,眼皮半阖,神情倦倦。
包间门被微不可察的动作推开,然后进来一个人,宋莺小心收起手机,轻手轻脚地朝原先位置走去。
她在林宋羡身旁坐下, 刚准备拿起桌上水喝一口时,旁边的人靠了过来, 林宋羡头倚着她肩膀,口吻无趣厌倦。
“一点也没意思。”
“那我们回去?”宋莺顿了片刻问,林宋羡又皱起眉, 摇摇头。
“不要。”
“嗯?”她低眸看他,疑惑。
林宋羡抬起了眼,自下而上的同她对视,两人相距咫尺。
“回去了还是一个人。”
“现在还有你陪我。”
他脑袋动着,蹭进了宋莺怀里。
长长的一声叹息。
“做人好无趣。”
“......”
“那你下辈子想当什么?”宋莺问。耳边安静了一会,林宋羡嗓音传来。
“我希望没有下辈子吧。”
“我特别,想当一只鸟。”她沉默许久后,像是自言自语。
“有一双翅膀,不用畏惧高空,可以自由地去到任何一个它想去的地方。”
“渴了找个湖泊喝水,累了在树顶上歇脚,饿了去森林寻找食物,每天无忧无虑,没事干就卧在枝头晒太阳。”
宋莺弯起嘴角,话里不自觉带了笑意。
“而且小鸟还长得这么可爱,啾啾啾~”
“那我就勉为其难,也陪你当一只鸟吧。”林宋羡被她逗乐了,状似勉强说,宋莺却开心地点头,掩不住兴奋。
“好啊,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做个伴,一起去四处流浪,看遍不同风景。”
林宋羡想象了下,觉得似乎还不错,他回答,“好哦。”
最后结束时,是晚上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