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协议,他们各有盘算
二十三
协议是这样的:
甲方:祁继。
乙方:骆时檀。
协议内容:
1,甲方和乙方结婚八年,分居八年,由于彼此没有感情,乙方要求离婚,甲方不肯。经长辈调解,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给这段婚姻一个机会,相约给彼此三个月时间相处。三个月后,乙方要是仍要离婚,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乙方在此申明,离婚后,乙方不要甲方任何财产,愿净身出户。
2,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生活。乙方不得擅自离境,法定规定的工作时间,乙方可以自由支配,业余时间,得配合甲方不定时出席一些重要宴会。晚上休息时间必须回家。乙方有义务陪甲方吃三餐。
3,所谓共同生活,不包括夫妻义务!
第一条是时檀写的,第二条,是祁继补的。时檀看到祁继附加的这条之后,二话没说,就加上了第三条。
“要是没有异议,把字签了,奶奶是见证人!”
协议一式两份,被打印出来,时檀二话没说就先把自己的名字给签上,那字体,绢秀之中带着凌厉之气。
祁继拿起一看,睇着她的名字瞅了一眼,在看到第三条时,唇角勾了一下:作为刑警的谨慎,在这一点上表露无疑。
“哎呀,这条不行。”
老太太看完,皱着眉头,很有意见的叫起来:“夫妻不同房。哪培养得出感情来。”
时檀面色平静,从容接辩:“奶奶,夫妻之间性不是最最最重要的,感情才重要,没有感情的性,和畜生交合有什么分别?人类之所以高等于其他动物,就是因为人类有感情,有自我约束能力。如果去掉这一条,这个协议,我没法签!”
态度非常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