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陈大爷年纪大了,手脚不太利索,但是腰杆子挺得很直,眼神很锐利,精神头看着不错。
他在这附近是远近闻名的怪老头,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家人亲戚什么的,就搁院子里养了七八条狗,当儿子养的那种。
“来看大郎二郎的。”时尉说道。
陈老头儿不喜欢人,不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不喜欢,是真真切切的讨厌。路远之算是一个例外,时尉就不是例外了。
虽然帮着他养狗,但陈老头儿依然不准备和时尉有什么交集。
“大爷,我中午想吃羊汤,成不?”陈老头儿帮着他们养狗,但不收什么钱,也不要时尉什么东西,狗来了,人走了就成。但养狗再糙养也得粮食,更别说陈老头儿待狗比对自个儿都好,一只狗真要吃饱可比人能吃。所以每次过来时尉都会借着在这蹭顿中午饭的机会带点肉啊骨头什么的。
“这是给狗的。”时尉颠了颠另一袋骨头和肉说道。陈老头儿不接受别人给的东西,但是给狗的他不会拒绝。狗虽然说是杂食动物,但是跟着他也就只能吃吃杂粮,很少能吃到肉。所以有机会给狗吃肉,陈老头儿也不会拒绝。
陈老头儿不乐意和他多说话,指了指厨房:“放那吧!”
路远之和陈大爷是十多年的老相识了,进门都不带客套的,直接摸去撸狗玩。
“你别动他尾巴,我正给他们训练呢!”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孩,陈老头儿对路远之就“溺爱”多了,时尉要是敢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靠近狗子,陈老头能直接让狗咬他,换做路远之就是不痛不痒的说几句罢了。
路远之小时候受排挤,一个院里的男孩子们推推搡搡地就合起伙来欺负他,不过路远之也不是闷声挨打的性格,一个人就敢和一群比他大的孩子干架,逮住一个就往死里揍,虽然是伤敌一千自损两千的方式,但院里的孩子也都怕了他。
军区院里的孩子都野,找大人出头是要被看不起的,但又怕了路远之的疯子打发,于是就联合其他趁着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不在家的时候把他推到仓库里锁着。
路家人虽然是挺多的,但都觉得路远之这个小崽子是个麻烦,消失个一天两天的也不当回事。
也就是那个时候,带着够出门买东西的陈老头儿发现了路远之,把他给救了出来。陈老头儿带着路远之到警察局报了案,才被赶在爸妈出差回来前找人的路小姑给带回去。
路远之是被陈老头儿救下的,更确切地说,是被他的狗给救下的,不是大狗闻到了气味冲他叫唤,路远之得饿死渴死在仓库里。
小孩对毛茸茸的东西是没有多少抵抗力的。大狗又帅又凶又乖,路远之见一次就惦记上了,然后时常就往陈老头儿家里跑。
路远之和陈老头儿一样,都不喜欢人,每次都是自以为不会被发现的偷着看狗,但其实都被陈老头儿看在了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