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休点头,高中住校生活,每周末才能回家,平时分别一天也就算了,一个星期,忍不了。
而且到高三,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更是不行,说什么席休都要把大金金带上。
席旭并没有阻止,他知道儿子朋友很少,最好的朋友便是家里养的这只金色小螃蟹。也是奇了,这螃蟹寿命也长,算起来,来到他们家快十年了。
这么多年过去,这只小螃蟹愣是没见长大,席旭不止一次想,这只螃蟹肯定是变异的!
他以前还去隔壁问过好几次大金金什么品种,想给大金金配个种,被花年年嫌弃的扔出来了。
养了这么多年,虽然大金金是只小螃蟹,但在席旭这儿,也算半个儿子。
每次出去吃饭,必定会给大金金点一盘好吃的!
所以……席旭捂着胸口:“你上个学还要把金金带走,我回到家,一个人都没有,多凄凉啊。”
面对席旭这拙劣的演技,席休叹气,谁让他是自己的爹呢,再嫌弃一定也得忍,他眨眨眼,说:“您不是刚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吗。”
席旭正要再去偷一根手指饼干的手僵在半空,闻言,震惊的盯着儿子:“你怎么知道?!”
席休略显稚嫩的脸上挂着纯洁的笑:“前天我去新华,路过一家咖啡店,看到一位漂亮阿姨坐在您腿上……”
“……”
席旭咳了一声,虽然他脸皮够厚,但是被长大的儿子看到这一幕,还是有那么一丢丢尴尬。
“是那女人自己坐上来的,可不关你爹的事。”他欲盖弥彰的解释,正巧有个电话打进来,赶紧拿着手机去到阳台,避开儿子的目光。
席休低头,掩住眼底闪过的笑意,把大金金重新放回书桌,递了根手指饼干,大金金欢快的继续啃。
“金金,你看看,还要带什么?”席旭把该拿的都塞进行李箱,向大金金分享自己的成果。
大金金用螯敲了下自己的脑壳,表示带上他就行了。
相处近十年,席休纵使听不到大金金说话,但大金金一个动作,他便能明白对方想表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