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长荣冷着脸回答:“我不想和吃过脏东西的人接吻。”
这话一出,隔壁桌的人都顿住了,乔幸当场脸就是一个爆红,小声又磕磕巴巴地说:“我只是有时候忘记了,而且每次吃完都漱口的……”
“行了,吃你的就行了。”温长荣没好气地把剥好的虾仁放到他碗里。
后来再到店里,剥虾这件事就成温长荣的专项了。
再后来,他们第一次到当地的‘豪华饭店’吃大螃蟹,他第一次剪蟹腿笨手笨脚差点划了手,温长荣顿时就冷着脸,抢过腿帮他剪好,再之后,剪螃蟹腿也成为一个美好传统。
温长荣是真的嫌他脏嫌他笨吗?当然不是。
有时候乔幸吃完东西还没来得及漱口,温长荣也会冷不丁地亲他一下,乔幸玩跳舞机也笨了吧唧的,可只要他不伤到自己,温长荣就会很有耐心的站在旁边看他,教他该怎么玩怎么发力。
如此想着,乔幸忽然想起来自己当初是为什么爱上温长荣了。
他当初虽然年纪小,但其实也是个比较理智的人,一开始把温长荣错认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不假,但绝对没一心一意地栽进去,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与温长荣的天差地别,温长荣是凤凰枝不假,但他却不一定是小麻雀,很大概率只是一只小山鸡,山鸡走上枝头,恐怕还没站稳就先摔得血肉模糊了。
后来为什么爱上温长荣呢?
大抵就是因为——他是真切的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的。
温长荣总是冷着脸,脾气也臭,但很多的好,却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
男人嘴巴上不说,做的却很多,比如说连续吃半个多月的螃蟹,温长荣看都要看吐了,却还是在每次乔幸提出要吃时带他去吃,比如说看乔幸不愿提起自己的家人,温长荣便没再问过,只在乔幸姑姑来的时候多给乔幸一些钱,让乔幸把人打发走,比如说乔幸跟着男人第一次到a市,他被摩天大楼和汹涌人群吓到,温长荣攥紧了他的手让他别走丢,再来便是那时候还冒着村土气的自己,被温长荣拉着手到朋友面前介绍……比如说,他们吵得再凶,他也帮他照顾着他的弟弟,更没用他弟弟威胁过他分毫。
类似的细节实在太多,多到让乔幸有一种自己是被温长荣爱着的错觉。
他以为自己当真是那只被埋在遥远县城的小麻雀、那些包养文里万里挑一的男/女主角,他要攀上他的凤凰枝了,他的霸道总裁已经对他说‘男人,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然后他就这样幸福快乐的过上一生。
所以他飞蛾扑火,所以他毫无保留,所以他——实在是蠢得要命。
等闲变却故人心,是世间常态,更是太多身份相差悬殊的人们最终的归宿,这人爱他的时候是那样动人,不爱他的时候,也是那般干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