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
“你知道的,我最不想听的就是这三个字。”
说过这话后,王雨萱便不再言语,自顾自的坐在沙发的另一边,玩起了手机。
……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老王两口子就做好了饭菜,都是家常菜,也是我最开始拜老王为师的时候,最爱吃的饭菜。他们还是把我当亲人的,一直记得我的口味。
吃饭的时候,王雨萱许是不想让父母看出什么异常,显得尤为活跃,又是给我夹菜,又是言笑晏晏说着自己在国外时的趣事,一如我最开始在她家里,认识她时的样子。
一晃,我们已经认识两年了,从不谙世事的师妹、到孑孓独立的白玫瑰,再到现今这个已经明白很多道理的王雨萱,我不知道究竟哪个才是我认识的她。或许三者皆是,或者她一直是她,我之所以看到了她的变化,大抵是因为我才是那个改变了的人。
热闹开场,热闹结束。
饭后,老王主动提议,让我跟王雨萱出去走走,就当她代表老两口送送我。
这城市的霓虹,让人看不到天上的月亮,街道两边的路灯,昏黄的光,将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
我们就这样走着,没有目的地。
“去后海吧。”走了好一会儿,王雨萱终于开口对我说道:“我想去那条河道看看,你不是说,离开北京的时候,在那儿跟我有过告别嘛。”
“好。”我跟在她的后面,走进了地铁站,买好两张前往后海的地铁票,随着人潮拥挤,体会那份已经渐渐被我所遗忘的感觉——哪里都是人,这城市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总会不知道在哪儿会奔来一个满怀憧憬的年轻人,融进这座钢筋水泥的丛林里。
后海。
酒吧街前方的那条河道,那棵已经没有多少叶子的树下,王雨萱就这么站在下面,回过头,朗声对我问道:“陈二驴,是不是就在这里,你跟我说的告别?”
太久没有听到的称呼,让我有些恍惚,下意识的点头,我没有言语。
“你的告别我听到了,真的听到了。那就再见吧,打从今天起,我的世界里,不再会有什么白玫瑰跟陈二驴……”说到这儿,她已开始哽咽,“有的,只有我父亲的好徒弟,我的好师哥,再见。”
“再见。”
原来她一直都很聪明,曾经我误解过她的脑子不好使,因为她记不住回家的路,显得那么健忘;而今来看,她的脑子很好用,因为她没法遗忘我们之间的故事。
今时今日,终是告别,唯一不同的,这次,由她开口。
树下的花儿开了,在这个夜里,火红、炽热,那是一朵带刺的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