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2 / 2)

少年将她拥入怀里:“你还想谁觉得好看?”

端回的粥已凉了,好在乌孙常年如夏,如今刚过二月,乌孙边境已温暖如春,两人就着凉粥,分吃了比秦秾华脸还大的一张葡萄干囊——

当然,绝大部分进了秦曜渊肚子。

“还有几日入乌孙?”秦秾华问。

“最多两日。”秦曜渊道:“已经过界标了。”

“商队的最终目的地是王城,我们跟着一起走可以降低被排查的风险……只是要委屈你多做几日苦力了。”

“阿姊每日帮我揉揉,我就不苦了。”

他亲了亲她的下巴,正要将吻带去脖颈,眼神扫过,忽然一顿。

秦秾华还没察觉,推开不安分的狼脑袋:“揉胳膊可以,其他地方免谈。”

“腿呢?腿也酸。”

十八岁的少年,精力有多充分,秦秾华完全体会到了。

只要他们在同一个空间独处,不论什么话题开头,最后势必走向黏黏糊糊,糊糊黏黏,糊黏糊黏。

“阿罗,下来帮忙搬东西!”

车下响起的呼声拯救了秦秾华,少年一反常态地痛快下了车,临别时莫名其妙嘱咐一句“今天别下车了”。

一落地,他又板起一张生人勿近的脸,配合他拔群的身高,十足唬人,叫他一起做工的青年不由自主落后一步,像个随从似的跟在身边。

秦秾华含笑关上木窗。

铜镜还放在坐榻上,她拿了起来,正要放入木箱,忽然瞥到脖子上一块红斑。

她不可思议地举近铜镜,她没看错——脖子上一块红斑。位置正好是他先前叼在嘴里的那一块。通红的红斑被雪白的肌肤包围,就像白珍珠包围中的红宝石,醒目非凡。

她现在知道秦曜渊为什么走得那么痛快了,如果他还在,她一定会揪他一顿。

这块红斑,直到两日后车队入城才消了下去。

两人用金雷逃难的混血胡人身份,混在车队里顺利通过盘查。车队一路走走停停,虽说慢了些,但乌孙本就不大,这点时间秦秾华还耽搁得起。

镇国长公主刚“失踪”,矛头指向狐胡余孽,现在正是乌孙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从秦秾华的本意来说,也不愿太快进入辉嫔眼皮子底下。

等到秦秾华二人和商队分道扬镳,已是阳春三月,商队诸人都对他们的离开恋恋不舍,那位抠门的矮个大胡子老板不仅给他们介绍了便宜的房源,离别之前,还眼泪连连地拍着秦曜渊的胳膊,直说他是他见过的最好伙计。

“干得多,吃得少,不讲工钱,为梦想奋斗,没有比你更好的伙计了!我们商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我五日后启程行商,你要是改变主意了,欢迎你随时回来!”

再三夸奖后,这位只有秦曜渊肚皮高的大胡子老板摸着眼泪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他们清完大朔带来的商品后,又要满载着西域的特产重回商路。

秦曜渊走进屋内,瞧见秦秾华正拿着一块巾子擦拭布满灰尘的木桌,眉头一皱,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桌前。

他一把抢走巾子,道:“我来。”

“你不会——”

“谁说我不会?”

他拿手臂挡开秦秾华,擦完桌面擦桌腿,手脚利落超出秦秾华想象——至少比她先前作画似的效率利落多了,短短几个眨眼,一张桌子就在她眼前闪闪发亮。

秦秾华现在像个多余的人。

她钦佩地看着屋里屋外忙个不停的少年:“你什么时候会做家务了?”

他拿着刚洗的巾子擦着吱呀吱呀的木床,头也不抬道:

“只有不愿意的,哪有不会做的。”

秦秾华不想心安理得的等着,她刚要拿起另一块碎布巾子,秦曜渊开口道:“过来帮忙。”

“帮什么忙?”秦秾华连忙走了过去。

“蹲下。”

秦秾华听话蹲下,做好接受任务的准备。

“亲我一口。”

“……?”

“你擦家具,是事倍功半,你亲亲我,是事半功倍。”

蹲着也能借到身高优势,少年从自然下垂的眼睑下看着她,理直气壮道:

“阿姊这么聪明,知道怎么做了吗?”

他抬起腮帮子,示意她亲他脸颊。

秦秾华亲了——

用手掌心亲的,亲出啪的一声。

“看来你不需要帮忙,加油吧。”

不顾少年不满,秦秾华起身走出屋子,日头正好,她可以在院子里复习一遍《乌孙语》。

傍晚时分,秦曜渊收拾好屋子,在院子里冲了个凉水澡后,两人出门购置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