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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唐。
大街上,一男子摆上一桌字画,旁边还写着一匾:“卖字画、帮写信。”
男子又大声吆喝:“快来看看字画,一幅一吊钱,不退墨,不掉色,买回去置在家中,怡人怡景。”
此人是陆瑀。
当年被贬谪后,抄了家,沦落成卖字画的穷酸秀才。
然,街上无一人来他摊前看过一眼,一天里若是卖出五幅,也能够三餐了。
天色渐暗,正当他低头收摊时,霎然间,一人走近桌台面前,放下了一些碎银。
他看都不看一眼,便道:“李大人,我不卖给你,你也别来施舍我了,做这些给谁看哪!”
接而,传来的是一女子的声音:“什么李大人,我买你的画,你还不乐意了?”
说话的是阮小姐——阮笙,当年那个才十来岁的小姑娘。
陆瑀错愕了一下,连忙致歉,把画递给了她。“小姐,对不住了。”
话里话外,皆是一副小心翼翼的口气,还有卑微屈身。
阮笙走后,绕过一个弯,来到了一处茶楼。
桌上那男子坐的就是李琛,阮笙见到他那一眼,笑得肆意,一溜烟就坐在他面前,把字画放在他跟前。
俏笑道:“你看吧!我就说了,他哪里认得出我?”
李琛放下手中的茶,装得肃然,回了浅笑,“以后他就认得了。”
从他回北城听闻陆瑀的事后,甚是惊诧,一开始他去找了他,一切真相才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