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 竞猎(2)(1 / 2)

望族毒女 明夏轻歌 2822 字 1天前

萧允交割了猎物过来坐下,顾琰看他不是太开心的样子,倒了杯茶水推过去,“怎么了?”

萧允瞥了一眼那边那只老虎,原来是今早跟儿子说了出去给他打只老虎回来,结果没遇上。回来却发现齐王打了一只,所以有点郁闷。

顾琰失笑,团子在乳母怀里坐着,自顾自的捏着手指头乐呵着,他哪里知道什么打老虎,才不会有什么失望的表现呢。

“你打了多少只?”

“四只狐狸,三头野猪,两只狼,两只鹿,还有一头熊。”

顾琰扳着指头数了数,这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很可观啊。一个时辰就射猎了这么多,也只能是在围场密林里了。抓的狐狸最多,他还真是奔狐狸去了啊。方才众皇子陆续归来,她也看了众人所获,这要是没有齐王射死的那头大老虎,头名简直是手到擒来啊。也难怪人家老头子得意了,虽然是被溺爱长大但的确没长歪。当然,期间他老人家肯定花费了无数心力。因为他又不是要捧杀这个幺儿。不然也不会有晋王指着年幼的阿允一通痛骂了。

不过,到了团子这里他老人家就只顾溺爱,旁的一概不管了。因为,还有他们做父母的把关嘛。

场上都在紧张的等待着结果,皇帝挥手让场中表演摔角的健儿退下了。这会儿也没谁有心思看这个。其实从诸皇子回来载着的猎物来看,头名很明显是在齐王、楚王、秦王里诞生了。但当时瞥眼一看,也不能细数,所以此时还是悬而未决。可以说在场除了无知无识的团子,其他人这会儿都淡定不了。哦,还有一开始就表明态度置身事外的渝王也许能稍微平和些,但也不是完全不关注。

紫玉如意能被在这种场合拿出来做彩头,本身的价值毋庸置疑的高。但背后的附加意义也同样重大。而且,紫玉罕见,紫色这个色嘛,虽然不是明文规定的明黄杏黄只能给皇帝储君用,但紫色本身就是至尊至贵的。紫宸,还有后世的紫禁……当然,紫色并不是别人就绝对不能用了。顾琰还有很中意的一件浅紫色的裙子。所以,皇帝拿这么个东西出来,意义似是而非。他说有那个含义就是有,他说没有就没有。还真是不能不争!

晋王的猎物顾琰也看到了,数量不少,不过肯定比阿允的少。楚王的看不出来多少。他们那边应该就是寄望于楚王了。

很快,结果出来了,毫无悬念,因为是按长幼开始念的。齐王的收获一念,方才不由自主坐直身子的萧允和楚王都垮下了双肩。齐王的猎物,将大老虎算作了三头中等猎物,最后数量是十三头。

再听下去,便没有比齐王多的了。楚王十一头,秦王十二头。其余诸王都在十头一下。其实光算头数的话,什么兔子野鸡这类的倒是好凑数,就算是两头算一头也占强。不过,即便猎得最少的燕王也没有一只这样的小猎物。估着这七兄弟都觉得丢不起那人吧。那样即便得了第一,也会被嘲笑很多年,说是那个专打野鸡兔子的王爷。再加上有心人的刻意传播,回头名声响遍大江南北,那是真丢不起那人啊。

紫玉如意的归属自然是齐王了。在场众人互相打量了一番,开始出言恭喜齐王。本以为这次暌违了十二年之久的皇帝亲临的围猎,这场看起来随意的竞猎能让人窥斑见豹。没想到最后的得住竟然是已经没了指望的齐王。这、这不是浪费表情么?

晋王朝萧允这边看了一眼,正好看到顾琰伸手在背后隐秘的推他。然后他抬起头,也跟着众人向齐王道贺。小允一向争强好胜,这个表现倒也合情合理。

再看场中,齐王离席跪接刘方捧下来的托盘,叩首谢恩。

皇帝道:“说了能者得之,倒不必谢恩。承启——”

齐王世子微微一个愣怔离席跪在乃父身边,“孙儿在!”

众人秒懂,这是要赏赐齐王世子。因为齐王已经是不中用了,皇帝不会再对他加恩。他这辈子就是个郡王就到头了。看来紫玉如意本身果然是有附加值的啊。

“你武艺出众,友爱兄弟,是朕的第一个皇孙。如今已经成家是该立业了,朕要给你加加担子。围猎之后,你便到京郊大营中任职。至于任什么合适,回头让兵部尚书拟来看了再定。”什么职位都没有预先想好,看来还真是临时想起的了。

齐王世子大喜,把头叩到底,“孙儿谢皇祖父看重,定当尽心竭力为朝廷办事,为皇祖父分忧。”

齐王世子是意气风发,齐王却是终究难免有一些萧瑟之感。曾几何时,他也曾是储位的有力争夺者。可是如今……罢罢罢,一步错,步步错!都怪自己一时意乱竟被老二说动,铸成大错。能有今日,已是托天之幸了。有时候,命是不得不认的。

齐王世子站起后,发现父王还没有动,在座的人纷纷侧目,忙伸手搀他一把,“父王,皇祖父让我们回座。”这是提醒他此时不能失态。齐王吁出口气,又磕了个头然后自行回座。

齐王比萧允大十岁,如今也就是三十三岁的年纪。却是只能做些安排围猎之类的事儿了。他初初从军,还不如眼前的长子来得大呢。十几年的风风雨雨最终只落得这个结果,心头是怎么想的,外人不得而知。不过好在,皇帝还算是网开一面,没有绝了他这一脉的前途。

呆了这么久,团子有些坐不住了,在乳母怀里扭动。

乳母赶紧道:“王妃,小世子怕是饿了。”

“你抱他下去喂吧。”

“是。”

中午顾琰让烤的野猪肉,香极了。那味道是后世吃注水猪肉的人们无法想象的美啊!

顾琰吃的时候,一脸的幸福。

萧允道:“至于么?你想把老管气死啊?”

“没有啊,老管做的饭菜是好吃,不过我不是头回吃野猪肉么。那些猎物你想好怎么分派了么?”

萧允失了头名,显然还有些不舒坦,闻言摆摆手,“你看着办就是了。”

“嗯。”顾琰心头已经有谱了。秦王亲手打的猎物,这可比赏人金银有意义。她已经在心头列了个名单,手下得力的何山关雄新等人自然不能漏了,给他们家送去一些。虽然他们自己在围场也能猎到,但漏了他们肯定不行。然后像是萧允的外家、礼部李尚书家、国师府以及明面上靠到他这边的譬如说十四妹夫家这样的,都送一点。顾家也不能给漏了。还有梁国公府,可给自己送了两回海鲜了,投桃报李也该回个礼……天儿凉快了,随他们怎么弄,反正能放不短的时日。她自己还要每样留一些下来尝尝,还有狐狸皮是要自己留着的。这样一拨拉,也就差不多分派完了。

于是野猪肉还没有吃完,猎物已经三三两两的被送走了。就连齐娘子都分到了一条鹿腿,府里众人也都没有落下。这样一来,倒是宾主尽欢。出发去给那些官员送猎物的侍卫也都很是开心,自己也有一份可以捎回家。这可是很有面子的,街坊邻居问起来,说是秦王和王妃赏下的,够父母炫耀好久了。

不过这也就是一开始,到后来猎物越来越多,就送都没地儿送了。那没啥关系的人家肯定不能胡乱送。那就让一开始送人的意义贬值了。肉呢,顾琰统统都让腌制了起来,至于皮先处理,回头再说。

这是后话了,第一天吃到野猪肉的顾琰这会儿还很兴奋,在心头盘算着下一顿吃什么,怎么吃的问题。

萧允看她吃得眉开眼笑的,不由好笑不已。今儿猎得的鹿已经取了血,不过当时各家女眷都在,便没有当着她们饮用。这种机会多得是,回头喝到不想喝都是。而且,他自认完全用不着喝。不过,不知道给琰儿喝了会是什么反应啊?

“我才不喝呢,一股子血腥味儿。喝了沾一嘴的血,想想都不舒服。”顾琰的反应相当直接,她喝那东西干嘛。

“可以美容养颜的,而且有助常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