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圆橙 林格啾 1985 字 5天前

“你们一个个长得多好看?笑别人有意思吗?”

“舒沅你别管他们,今天放学我们一起回家啊,我请你吃炸鸡柳。”

“……好。”

顾雁是高挑的,美丽的,讲义气的,除了学习差些,几乎毫无缺点。

而她是矮圆的,平庸的,除了学习好得出奇,毫无说得上来的亮点。

她们这样相悖,却偏偏成为了形影不离朋友,一路从初中到高一。

而顾雁在学校男生心目中几乎无人能敌的“高人气”,也正是在高一下学期,从某人转入城南中学开始,逐渐产生了动摇——

不知为何,舒沅和后来在贴吧上时隔多年依旧对叶文倩念念不忘的许多男生一样,对她转学那天在国旗下发言、貌惊四座的“初登场”始终记忆犹新。

或许只因为她生得实在好看,和顾雁的张扬明丽不同,宛若古典画里走出来的美人:肤白如瓷,指若青葱,娥眉朱唇,不点而红。

一头缎子似的乌黑长发披散肩头,左右各编一束发相扣,哪怕有风过,依旧掀不起她发尾丁点波澜,连脱稿演讲时的自信大方也似由衷从容。

不愧为南城叶家掌上明珠,一出生就享受万众期待的天之娇女。

她的出现,仿佛真叫人不得不相信:原来世界上真有实打实的公主。

而身为学生会主席,同样兼任每周一宣誓主持的蒋成和她站在一起,更是无论外表家世,甚至待人接物,都仿佛天生一对。

“谢谢叶文倩同学的发言,升旗仪式到此结束,请各班按顺序带回。”

话筒放下,俊男靓女在升旗台下轻颔首,招呼打得不露痕迹。

结果被好事者抓拍转发,这照片又一度被顶为学校贴吧高楼,在空间里盛传一时。

叶文倩的美貌盛名从此远播。

只可惜,后来顾雁因举家迁往香港离开本地,双姝缺一。

从那之后,城南便再没人能跟和叶文倩一较高——

“舒沅,你觉得我和顾雁谁比较好看?”

“……”

“我比较好看吧?”

同样的问题,对方已经问了六七遍。

舒沅做完一道大题,视线终于舍得从练习册上险险别开半点,扭头看了眼旁边抱着本红楼梦当枕头垫,在晚自习教室里显得格格不入的叶大小姐。

“舒沅,你说呀,谁比较好看?”

那时高二已然分班,她刚开始住宿。

顾雁前脚刚走,从不在学校用餐或长住的叶文倩,却因为“高三复习”的缘故开始住校,最后莫名其妙以学姐的身份和她成为了舍友。

或许因为她的臃肿平庸恰成为一种毫无威胁性的代称,同宿舍的四个女孩里,叶文倩待谁都疏离,偏待她格外亲切。

天天和她一起吃饭学习不说,更不惜每晚都蹭到高二的教室来。和顾雁相比谁更漂亮更出众的话题,亦问了一遍又一遍。

“呃……”

然而舒沅老实,无论对方问多少遍,总是一双乌青眉紧蹙,踌躇许久,最后答案一成不变:“雁雁我看得更多。”

她连撒谎都不会。

叶文倩听惯了,也不生气,就笑笑。

转眼有同学回到教室,便又恢复了她大家闺秀的做派,红楼梦换了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坐姿端正,一手瘦金体风流韵致。

——反倒是舒沅开始不自在起来。

原因无它。

停笔间隙,她眼角余光一瞥,忽而发现这天后脚跟进教室的人里,竟然还有蒋成。

他一贯人气超群,自然不需人分心打量,刚进门,便有相熟的男生招呼着:“蒋成,你今天怎么舍得过来自习了?”

也不怪人家格外注意到他,谁让他个子高,是真的格外显眼。

再加上新校服刚发下来,唯独他裤脚短了好一截,大概为了遮住前两天叫人调侃“比女生还白”的脚踝,他今天特意换了双高帮匡威addict穿。那鞋早炒出来七八千的高价,不是普通学生能负担得起,几个爱鞋如命的体育生见了,登时笑闹着将他围在中央。

七嘴八舌的抱怨同羡慕紧随着响起:“你不是在学校旁边有公寓,干嘛挤这来,空调都没得开。”

“对啊,话说,要不兄弟你省几双鞋的钱,让你爸捐几台空调造福一下我们呗,哈哈哈哈。”

“真要捐了我马上让我妈考虑去你们新楼盘买房!”

“我举双手双脚支持。”

……

舒沅看似认真地埋头写题,实际上悄悄侧耳细听。

时而发笑时而想象,直至接连写反了两次sin、cos后,她终于忍不住停笔。想说换一张卷子来做,却在抬头瞬间,忽而又僵在原地。

蒋成不知何时已越过人群,径直站在她桌前。

不同于那天夜色昏暗,心情紧张,她直至这时终于能在近处光明正大打量对方:她第一次见他时不过初中,而如今他早已从男孩式的清隽秀气中,蜕出少年人的锋锐棱角。遗传自家族的女相并不影响他偶尔面色不虞时的英气,冷不防居高临下一瞥,虽盛气凌人,依旧叫人移不开目光。

又凶又冷,和平时一点不一样。